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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房卡应该赔多少钱?
倪璐 许克慧

    宾馆的房卡究竟值多少钱?消费者海先生入住宾馆后不小心遗失了房卡,宾馆要求赔偿100元房卡费,这一价格让海先生无法接受。

    5月11日,海先生在我市胜利辖区的一家宾馆住宿了一晚。第二天他发现房卡丢失,商家则以“已在房卡须知上明确了赔偿金额”为由,要求其赔偿了100元。 “一张房卡要100元,这个价格也太高了。”海先生认为宾馆要求的赔偿价格实在不合理,并提出异议。

    然而宾馆方面的负责人指出,损坏和遗失酒店的东西必须要赔偿,酒店制定的相关条款都是经过成本核算的。他称:“宾馆对于房卡的遗失赔偿在房卡备注上有明确规定,我们尽到了提醒顾客注意妥善保管房卡的义务。同时,由于涉及行业制作成本、酒店信息管理等,赔偿金100元是合理的。”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海先生无奈交纳100元后,拨打12315投诉电话,向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寻求援助。接到投诉后,区市场监管局第五监管所的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经过,并对当事双方进行了反馈。

    那么赔100元算不算贵呢?宾馆的房卡究竟值多少钱?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管局第五监管所工作人员经调查房卡制作成本认为,消费者因过失弄丢了宾馆的房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赔偿价格不能由宾馆单方面说了算,应该通过市场均价作出判断,这笔赔偿金额可由双方协商而定。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依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高于市场价标准的赔偿价格是不合理的,其内容也是无效的”。消费者入住宾馆时,宾馆已经收取了入住费用,宾馆、酒店业经营者不能利用自己提供服务的优势和消费者对其服务的依赖,以店堂告示、物品损坏赔偿单、服务指南、住客须知等方式单方要求消费者付出高于市场价数倍甚至更多的赔偿数额,违背了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经调解,商家最终收取了50元房卡丢失赔偿费用,退回消费者50元。

    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此提醒消费者,入住酒店时,酒店方有义务告知入住者《入住须知》,且消费者同样有义务阅读,若是遭遇“霸王条款”要及时维权。

时间:2019-05-16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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