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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香浸润校园 诗教喜结硕果
克拉玛依市三所学校获评 “中华诗教示范学校”
​李利利 房新江

10月9日,新疆诗词学会授予我市自治区级“中华诗词之市”称号,授牌仪式上,市高级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十六小学获评“中华诗教示范学校”。

自2022年12月起,我市各中小学积极开展“诗教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各学校通过创设多种情境,提高中华优秀诗词教学的吸引力和有效性,依托吟诵社、诗词社等文学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并积极开设诗词创作校本课程、开展各类讲座、兴办文学刊物,多维度提升师生诗词创作水平。

其中,市高级中学开设了“格律诗创作”选修课程,创立了“晨曦”文学社,鼓励学生进行古典诗词创作。该校学生创作的古典诗词多次发表于各类媒体,众多诗词作品获得省部级征文比赛奖项,校园诗教氛围浓厚。

市第三中学开展了“经典诗词吟诵进校园”活动,开设了“诗联学步”选修课,并进行“如何提高初中生诗联赏创能力的策略研究”课题研究,2003年创立“新芽”文学社和“青莲教师诗社”,全面提升广大师生的诗词创作能力。

市第十六小学立足学校“仁爱”文化,成立石榴诗社,充分挖掘统编教材的诗教元素,开设符合小学生学情的诗词创作选修课,举办校园诗词大会、学校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努力探索“诗词创作从娃娃抓起”的新路径。

以上3所学校均满足了“诗教示范学校”建设的标准,向中华诗词学会提出了创建“诗教示范学校”申请。新疆诗词学会组织专家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查看、讨论认定,于今年10月授予了3所学校“中华诗教示范学校”称号。

“我们将借此契机积极组织开展第二批‘诗教示范学校’评选活动,持续推动诗词进校园,积极营造‘书香校园’和全员读书的良好氛围,激发师生热爱诗词的热情,以诗教人、以诗化人,把优秀的诗词作品当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载体,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

时间:2023-10-18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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