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4个长期零售点外,今年我市共设有13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临时零售时间为2月2日至2月11日,共10天。其中,市区设有8个临时零售点。
据悉,为规范我市烟花爆竹市场销售行为,方便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实行有限制销售烟花爆竹。今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仍使用临时搭建的彩板房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市严禁销售和燃放A级、B级产品,严禁在人口稠密、车流量大、空间狭小的区域燃放,依法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行为。
为确保烟花爆竹运输、经营、存储、燃放等环节的安全,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将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安全检查。各街道、社区和学校将加强对居民和学生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积极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如广大市民发现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在安全隐患,可拨打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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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点地址:
(一)长期零售点
1、克拉玛依区
(1)三八商场烟花爆竹直营店
(2)准噶尔路烟花爆竹直营店(建行大厦旁)
2、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
(1)通圆商行
3、独山子区
(1)万晟商贸公司烟花爆竹零售店
(二)临时零售点
1、克拉玛依区
(1)红星商业街(和家乐超市前)
(2)准噶尔商场旁四小停车场 对面
(3)永升花苑大门旁(友谊路)
(4)南湖美食城停车场
(5)南新路与东郊路交叉口旁
(6)金色嘉苑旁(城南农贸市场斜对面)
(7)碧水云天社区小广场
(8)吉祥路风情街与白桦路交叉口北100米
2、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
(1)金龙镇游泳馆旁
(2)三环市场停车场
3、独山子区
(1)南广场北侧
(2)玛依塔克时代广场南侧
4、乌尔禾区
(1)玉龙酒店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