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人拿回32万余元血汗钱
张洁英 孙扬

    ●我市某公司因经营不善累计拖欠工人工资32万余元,在相关法律文书生效后,该公司仍然未履行相关义务

    ●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查明该公司情况后,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34名工人的参与分配申请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决定优先支付34名工人工资共32万余元

    “我们以为工资就要打水漂了,感谢法院执行局帮我们追回工资!谢谢!”接到了法院办理领款手续的通知后,当事人张某高兴地说。

    11月1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通过线上发放的形式,为34名当事人发放工资款及工伤补偿金共计32万余元。

    据了解,张某等34名工人原是我市某公司员工,2019年起,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开始出现拖欠工人工资情况,截至2021年11月,该公司已累计拖欠工人工资32万余元。张某等人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得到了相应支持,但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该公司仍然未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张某等人遂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受理后,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加班加点,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最终查明该公司涉嫌大量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公司名下大量不动产、机动车等财产已因其他纠纷被其他案件当事人申请保全。为切实保障工人权益,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张某等34名工人的参与分配申请。

    为尽快兑现工人的血汗钱,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决定优先支付34名工人工资合计32万余元。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审判业务相融合,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接下来,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将会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时间:2021-11-25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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