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行程、无视禁令、蒙混过关典型案例3起 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第一期)

  (1)2020年7月24日,石河子市民李某使用他人行程码企图躲避公安检查,其本人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以案释法:李某第一次出示的行程码并没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在执勤民警的再三询问下,李某承认使用他人行程码企图躲避公安检查。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2)2020年7月29日,乌市市民赛某无视疫情期间不允许聚集的禁令,偷偷跑到楼上邻居祖某家中喝酒,酒后二人因琐事斗殴。

  以案释法:赛某祖某两人无视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禁令,还聚集饮酒并互相殴打,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警方对祖某和赛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3)2020年7月26日,阿勒泰市民叶某谎称自己从疫区乌市返阿,且未做过核酸检测,以达到免费食宿的目的。

  以案释法:经过民警核实,并未发现叶某有乌市旅居史,且叶某的行程码显示其一直在阿勒泰地区活动。经过进一步询问,叶某交代,6月28日,其从布尔津县前往阿勒泰市找工作,期间在宾馆住宿,但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身上的钱所剩无几。听说从乌市返阿人员可以隔离,并且免费食宿,于是他便谎称自己从乌市返阿,且未做过核酸检测,以达到免费食宿的目的。阿勒泰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其行政拘留8日的治安处罚。

  克拉玛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2020年8月8日

时间:2020-08-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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