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两个项目省了23.55万元
张晶 蒲爱民

    何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

    如何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在自治区城市(含县城、建制镇和口岸)规划区内开展工业、民用、公共建筑等项目建设的中小微企业,由建设项目所在县(市、区)阶段性免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4月8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有两个项目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共计减免费用23.55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现金流收入大幅减少,流动性压力亟须缓解。

    为鼓励建设单位多投资、早开工,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在自治区城市(含县城、建制镇和口岸)规划区内开展工业、民用、公共建筑等项目建设的中小微企业,由建设项目所在县(市、区)阶段性免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缴纳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此次受疫情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予以减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克拉玛依雪拓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此项政策的受益企业之一。该公司董事长刘雪原表示,为配合疫情防控需要,该公司在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新建了一家口罩生产厂。“此次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体现了政府对我们民营企业的关心。目前,我们的口罩生产厂项目管理和劳务人员已进场开工,预计7月就能正式投入使用。”刘雪原说。

    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乌尔禾区新建的加气站工程因这项政策减免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3.5万元。该项目工作人员表示,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企业减少了资金周转的压力,减免的资金可以迅速投入到施工项目,对企业复工是一大利好。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报建单位当前面临的特殊困难。下一步,他们将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进一步畅通办理渠道,帮助企业加快开工复工进度。

时间:2020-04-10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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