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生产保障 促进复工复产
——《克拉玛依市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加大生产保障措施三十条》解读之五
胡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保持产业链总体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的总体要求,我市出台了《克拉玛依市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加大生产保障措施三十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了让企业和个人更加充分理解《克拉玛依市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加大生产保障措施三十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银行降低贷款利率

    强化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支持。银行机构要积极对接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适度下放审批权限,应贷尽贷快贷。要改进绩效考评、尽职免责等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努力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和“首贷率”。2020年6月30日前,对按照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向本地、“三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的业务,政府按照贷款金额的0.5%给予银行奖励,奖励资金可作为银行风险补偿基金。

    【政策解读】

    这是针对银行的政策,通过发放奖励,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利率。目前,各银行机构已经降低了贷款利率,企业只需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即可。

    【案例解说】

    该政策在我市全面落实,截至4月末,辖区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进一步下降,达到4.61%,较去年同比下降0.36个百分点,低于全疆平均水平0.21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89%,同比下降0.79个百分点,低于全疆平均水平0.56个百分点。保险机构赔付累计金额7102.09万元,保费优惠272.25万元。

    多项金融政策发力

    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进一步纾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不盲目下调贷款不良分类,不启动起诉查封程序。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银行机构应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于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其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2020年6月30日前,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应合理降低应急转贷费率,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支持。

    强化融资担保服务。政府性担保公司要提高办事效率,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准入门槛。对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且信用良好的,优先提供担保服务,适度提高抵押物的抵押率。2020年6月30日前,政府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降至0.5%,市财政局对每笔担保业务补贴1%。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政府性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坏账,由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按照代偿金额的20%进行补偿。

    加强保险服务和保障。鼓励保险公司推广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防疫复工综合险种,降低企业复工风险和停业损失。针对急缺医疗物资、疫情防控用品企业的进口需求,鼓励信用保险机构积极开展进口预付款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加快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险等险种,开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做到应赔尽赔快赔,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线上金融服务。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探索发展非现场核查,用核保、核签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应赔尽赔快赔。

    【政策解读】

    这4条政策主要是对金融机构作出的要求,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有明确规定。例如对中小企业延期偿还本金方面,目前,全市金融机构已为中小微企业贷款展期、续贷、延期累计金额1.54亿元。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提出,进一步延长阶段性偿还还本付息政策,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有需要办理的延期的客户,可直接向银行申请。

    【案例解说】

    截至4月末,全市银行机构辖内存款余额701亿元,同比增长10.4%,辖内贷款余额259亿元,同比增长11.7%,存贷比达到37%。复工复产后,我市8家金融机构已累计为4390户借款主体发放贷款30.15亿元,其中中小企业2484户28.7亿元,个体工商户“两免一贴”贷款1906户约1.45亿元。其中,通过人民银行发放优惠利率再贷款1亿元,办理票据再贴现金额4.35亿元,进一步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当期贷余额高于去年同期,客观反映了政策的有效落地,也说明有很多企业有信贷需求,银行机构也在积极向市场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此外,自治区也出台了28条措施,其中也有金融支持政策,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同时发力,与其他减税降费措施形成较强协同效应,有效帮助企业逐渐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时间:2020-06-03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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