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没报验?不可!
我市进行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的首次行政警告约谈
玛依拉·吐尔逊 王子谦 王萌

    ●隐蔽工程应由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报验

    ●市人防办将加大对辖区内人防工程的巡查力度,把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落实到人防领域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未通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于该项违规行为,我市进行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的首次行政警告约谈。

    7月7日,记者从市人防办获得上述信息。

    7月3日,市人防办在巡查时,发现我市某人防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验。

    “隐蔽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将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实物,如房屋基础、钢筋、水电构配件、设备基础等分部分项工程。”市人防办相关人员说,“为确保工程质量,在下一工序施工前,隐蔽工程应由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报验。”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现场情况、整改落实态度,市人防办对该项目建设方代表、施工方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了我市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的首次行政警告约谈。

    此次对违规单位采取行政警告约谈措施,标志着市人防办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据悉,以往市人防办面对此类问题时,处理方式往往拘泥于行为约束与专业指导,并未真正做到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形势下,市人防办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力度,提升企业守法意识。

    接下来,市人防办将加大对辖区内人防工程的巡查力度,把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落实到人防领域,弘扬法治精神的同时,将严格执法常态化,切实加大对人防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把依法行政关,切实铸牢工程质量合格的人防护民之盾。

时间:2022-07-14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返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