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甩客 醉汉走高速
张晶 褚春莲

    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中不得甩客,遇此情况可举报行人不可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若有困难及时报警

    8月24日凌晨1时30分许,高速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救助,报警人称自己刚喝过酒,正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不清楚自己的具体位置。

    民警立刻开着警车沿高速路找报警人,最终在G3014线奎阿高速公路110公里方向立交桥上找到脸色通红、满身酒气的报警人。民警迅速下车,把当事人扶上警车。

    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在朋友的婚礼中饮酒过多,乘出租车准备前往乌苏时意识已不太清醒。当车开到五十五服务区时,当事人去了厕所,等他出来准备上车时,发现出租车已经走了。意识不清的他很着急,就一直沿着高速路往前走,由于黑暗辨不清方向,加之酒未醒,无奈之下就选择了报警求助。

    民警随即将该男子送至217执法服务站点,经过数十分钟的醒酒,该男子渐渐恢复了清醒,说出了自己的居住地址,也联系到了家人。

    随后,民警对其醉酒后在高速公路行走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又联系了辖区派出所将该男子安全送到居住地址。临行前,该男子激动地握着民警的手再三感谢。

    民警提醒,切记行人不可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遇到困难,要找警察。

时间:2021-09-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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