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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明珠处处盛开团结花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纪实

作者:沙露

红山社区组织辖区各族居民参加庆“三八”徒步活动。(图片拍摄于疫情前) 本报记者 李浩然 摄

    我市地处准噶尔盆地西北缘,是国家重要的石油石化基地和新疆重点建设的新型工业化城市。这里生活着汉、维吾尔、哈萨克等46个民族,是戈壁上的一颗明珠。多年来,各民族相濡以沫、休戚与共,戈壁明珠处处盛开着团结花。

    近年来,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先后荣获“中国最安全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自治区优秀平安城市”“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等称号。

    高位推动做好顶层设计

    我市坚持将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争取和凝聚民心的重要举措。成立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七十余个部门为成员的示范市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宣传教育组、经济民生组、企业推进组等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之间职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达5次以上,各部门单位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配齐配强创建工作队伍,市、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层层成立以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97个,设置创建工作办公室84个,配备专(兼)职民族工作人员374名,建立起纵横交错和层次分明的民族团结工作体系,构筑起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共创共建格局,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建强基层基础确保创建新成效。在城市,全市13个街道107个社区均成立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将全市楼栋、单元户划分991个基层网格,通过“串百家门”“知百家情”“管百家事”“解百家难”实现“暖百家心”。持续开展“红细胞”党员志愿服务,4.28万名党员回到居住和联点社区,带头参与共建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将基层党建示范点打造与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以“点上出彩”带动“面上开花”。在农村,连续5年以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统领村级事务,规范村级民族团结工作运行。在机关,抓严抓实党员学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国企,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把民族团结融入公司发展。在高校,把党的领导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在新兴领域,在互联网企业等6个反分裂斗争关键部位、重点领域316个空白点建立党组织,筑牢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服务群众的铜墙铁壁。

    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奋斗场景得到有机融合和集中体现,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市2.5万名结对亲戚互帮互助、40万各族干部群众“不分你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构筑起了克拉玛依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谱写了一支“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可歌可泣的民族团结之歌。

    真抓实干打造民心工程

    克拉玛依的发展史既是一部为祖国奉献能源的创业史,战天斗地、改天换地的奋斗史,更是一部各族儿女团结互助、甘苦与共的团结史。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伴随着油田、城市的生产发展不断交流交往交融,形成了利益攸关、彼此依赖、共同发展的多民族和谐共生格局。

    60年民族团结的强大基因,创造了克拉玛依这座独一无二的城市,给了这座城市无坚不摧的力量。

    6年来,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上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严格遵循”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将巩固发展民族团结作为民心工程来打造,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五级示范引领”,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机关企事单位领导干部主动与少数民族职工结对认亲,通过在全市112个社区(村)全部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等形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示范引领、以上率下,主动沉下身子,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察民情、解民忧、干实事,实现社情民意一传到顶,政策措施一通到底,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看得见的变化、摸得着的实绩取信于民。在全市开展“和群众在一起”系列服务活动,卫健、民政、医院、住建等部门(单位)发挥自身行业优势,把“能工巧匠”“精兵强将”等各种资源组织起来,组建了18支“和群众在一起”服务队和229个服务群众小分队,把实事做到群众家门口,妥善解决群众在医疗救助、物业管理、纠纷调处等方面反映的困难问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2.55万名干部职工与2.58万户各族群众结对认亲。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近25万场次。大力开展帮扶活动,办各类实事好事16.4万件,及时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把民族团结工作做到各族群众的心坎里。坚持把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着力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每年民生支出均超过公共预算支出的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5617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996元,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创建引领凝聚强大合力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地区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长远之策,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市精心打造示范点,制定示范单位(点)动态管理办法,推动示范点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发挥好示范点引领带动作用。截至目前,创建市级示范点150个、区级示范点176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8个。开展油地共创共建,发挥中央驻市企业创建优势,将勘探、钻井、采油、炼化等各产业链全部打造成示范点。

    此外,我市还全面实施“微创”行动。将创建工作延伸到新兴组织、景区(场馆)和家庭,推动全域创建,充分调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创建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岗位1115个、示范科室1323个、示范班组447个、示范楼栋882个、示范单元330个、示范大院52个、示范社会组织32个、示范长廊2个。

    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要求,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我市还根据不同受众对象,在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七进”基础上,将创建工作延伸到新兴组织、景区(场馆)和家庭,做到创建工作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市联动,在全社会形成各具特色、精彩纷呈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格局。

    “互联网+民族团结”效果明显。我市高度重视网上舆论阵地建设,在全市新闻网站、政务网站、零距离平台等“三微一端”,开设“我是一颗石榴籽”、“民族团结一家亲”、“和群众在一起”等民族团结相关专题专栏17个,在重要版面、显著位置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汇聚克拉玛依零距离、克拉玛依团区委、新疆油田、克拉玛依百姓故事等主要新媒体宣传阵地26个,打造克拉玛依新媒体矩阵联盟,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大平台。积极向“新疆民族团结一家亲”微信公众号推送我市民族团结好人好事、经验做法,被采用150余篇,名列全疆前列。6年来,我市各类媒体累计发布民族团结相关稿件信息1.2万余篇,累计浏览量达1700万人次,《同穿“一双鞋”的好兄弟》等民族团结故事被中央电视台广泛报道。

    在注重培育选树典型方面,我市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1982年以来,共表彰奖励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326个、模范个人4160名,涌现出国家、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3个和以肉孜麦麦提·巴克为代表的模范个人,推动形成人人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浓厚氛围。

    民族和睦,则万事无不兴;民族团结,则力量生其间。

    通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我市呈现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的良好局面。民族关系更加密切,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新突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各族干部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的动人情景随处可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基更加牢固,各族干部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信心明显增强;党的执政之基更加牢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凝聚起了落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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