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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区司法局预防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调解成功率达100%!
鲁嘉鹏 董惠琳

“人民调解员尽心尽责,当天就帮我们拿回了部分劳务费,虽然金额不高,却解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10月13日,王某向人民调解员鞠躬道谢。

10月8日,克拉玛依区司法局接到天山路派出所反映,辖区有一件因劳务费引发的纠纷,该局立即安排人民调解员前往处理。

调解员来到现场后得知,务工人员王某夫妇来到克拉玛依后,经人介绍与杨某相识,并参与了杨某承包的工程。之后,工程搁置,王某夫妇未领到3600元的劳务费,所以于当日前往杨某住所,希望杨某当面结清所有劳务费。

杨某表示,自己并非有意不发放王某夫妇的劳务费,此前,他已为工人垫付劳务费数万元。王某夫妇承包的工程规模较小,目前流动资金不足,一次性付清王某的劳务费对他来说有困难。

为了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法律保障,同时考虑到杨某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调解员决定辅法以情,以情入法,先从法理层面,告知杨某及时发放劳务费的必要性,再从情理层面,说明杨某的窘境,希望王某夫妇理解。待双方情绪稳定后,调解员顺水推舟进行普法教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双方同意签订书面调解协议。

经过调解员的沟通与劝导,杨某同意当天支付王某夫妇劳务费1000元,余下的2600元将于10月30日前全部结清。

自10月以来,克拉玛依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共排查并预防各类矛盾纠纷隐患21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起,调解成功率高达100%。

时间:2022-10-17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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