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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时评】让消费不仅活起来更要火起来

□许庆光

近日,自治区商务厅出台《进一步应对疫情提振信心促进商业消费指导意见》,围绕落实扶持政策、支持银企合作、开展商超促销等提出8条措施。相信随着这些措施在实践中的细化落地,必将在提振消费信心、活跃消费市场、全面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上发挥出应有作用。

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消费旺了,经济才会是一池活水。面对疫情对消费的冲击,我区各地各部门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前提下,想方设法让消费火起来。比如,乌鲁木齐市通过支付宝派发电子消费券,鼓励市民到商超购物消费;出台促进汽车消费优惠政策,对购买新车的消费者赠送交强险,等等。只有在消费上多出实招硬招,多顺应市场新要求,多满足群众新期待,才能有效激发消费热情,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需求释放出来,让消费不仅活起来更要火起来。

把被抑制的消费需求释放出来,就要畅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为让消费这驾“马车”跑得更稳更快,我区多地结合实际出台利好政策,现在的关键是能够让每一条政策措施发挥出实际效用,真正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以消费券为例,在落地的过程中,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平衡精准与普惠、统筹当前和长远,如何防止“看起来很美”,如何最大化发挥乘数效应,还需要做好跟踪调研,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完善相关方案,让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真正把好事办好。

把被抑制的消费需求释放出来,根本还是要提振消费信心。消费信心取决于居民自身的消费能力,离不开就业、收入和财富积累的支撑。因此,从可持续、长远的角度看,要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不断鼓起群众的钱袋子。要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织牢民生保障网,有针对性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同时,强化市场秩序监管、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也必不可少。全面营造法治诚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才敢于消费、放心消费、乐于消费。

消费市场的活跃,固然需要政府“有形市场”的政策引导,但最终还得依靠市场主体的创新作为。把握好危和机的辩证法、提高市场灵敏度,顺应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潮流,促进传统和新兴、线上和线下有机融合,推动供需良性互动,就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升级需要。

时间:2020-04-21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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