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根据《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在各地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推荐、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经审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价认定了第二批3639个国家森林乡村,其中,新疆有13个,分别是:
塔城地区
裕民县:吉也克镇吉也克村
塔城市:阿不都拉乡阿牙克库吉拜村
乌苏市:哈图布呼镇喇嘛布楞村
阿勒泰地区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塔拉特村
青河县:萨尔托海乡萨尔哈仁村
布尔津县:冲乎尔镇合孜勒哈英村
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拜格托别村
哈巴河县:齐巴尔镇齐巴尔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哈日乌苏村
昌吉回族自治州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何家湾村
吐鲁番市
托克逊县:伊拉湖镇郭若村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轮台县:哈尔巴克乡哈尔东村
尉犁县:喀尔曲尕乡阿瓦提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