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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质量发展一年间】蓝天保卫战持续发力 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重点区域尚需努力

12月25日,雪后的乌鲁木齐市在博格达峰映衬下更加美丽,众多市民登上雅玛里克山观赏城区景色。 □本报记者 汤永摄

乌鲁木齐12月26日讯 记者李行报道:从冬至开始,连续几天的降雪使乌鲁木齐的天气持续转好,一扫前几日的雾霾天气。“天气这么给力,不到户外走走都辜负了好天气!”26日,网友“野马”开始在徒步群里约朋友周末去郊外徒步。

26日的生态环境部网站上显示,25日,乌鲁木齐、库尔勒、吐鲁番、哈密、和田、阿克苏等地空气质量均为良,克拉玛依、博尔塔拉、塔城、阿勒泰等地空气质量均为优。

如今,即使在冬季供暖期,我区各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优良天数也在逐年增多。冬日的天气持续好转,得益于我区近年来开展的蓝天保卫战行动。

2019年1—11月,全区14个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1%,与2018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5个百分点,PM2.5浓度同比持平。新疆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乌—昌—石”区域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5%,同比减少0.6个百分点,PM2.5浓度同比上升2.1%。“奎—独—乌”区域平均优良天数比例是86.9%,同比增加3.3个百分点,PM2.5浓度同比下降10.8%。总的来看,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尚需努力。

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我区严格对标既定目标,坚定不移抓好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了不懈努力。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全面部署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为切实传导压力,自治区人民政府与14个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签订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责任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定期调度各地州市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进展,按月分析全区各主要城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对月度空气质量下降的城市发出空气质量下降预警函,推动不达标地区实施限期达标规划,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兵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

在柴油货车、钢铁行业、工业炉窑等污染治理上,我区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全工况脱硝改造工作。截至11月底,全区共完成20台机组665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全区30万千瓦以上共用机组和10万千瓦以上自备机组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区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重点区域县市建成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时间:2019-12-27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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