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促使50余万元欠薪全额支付到位,36名农民工的“薪”结得以解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消费卡抵债产生争议的案件,为这一新兴法律问题提供鲜活的司法样本……我市司法系统牢牢把握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妥善解决,让人民群众感知到司法公正。
公开听证解“薪”忧
4月18日,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以“阳光司法”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按下“加速键”。
这场由检察长主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等10余人参与的听证会,为36名农民工追回了50余万元血汗钱,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
2024年至2025年间,某建筑公司实际负责人杨某累计拖欠36名农民工工资50余万元。农民工多次讨薪未果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尽管劳动监察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杨某仍拒不执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杨某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入罪标准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协调多方资源,推动杨某主动筹措资金。
听证会严格遵循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设置“案情通报—证据质证—意见陈述—听证评议—结果宣告”五大环节。承办检察官通过证据展示、案例解析等方式,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法律依据“掰开揉碎”讲清楚。
“双向说理”环节成为听证会亮点。检察官既向杨某阐明“恶意欠薪必严惩”的法理,又向社会传递“真诚悔改有出路”的政策导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听证员围绕“主观恶意程度”“社会危害性”“不起诉必要性”等焦点问题展开评议,一致认为对杨某不起诉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企业持续经营与社会稳定。
最终,50余万元欠薪全额支付到位,36名农民工的“薪”结得以解开。
解决消费卡抵债争议
预付式消费卡在市民生活中并不鲜见。然而,当这些看似普通的消费卡被卷入债务纠纷,法律的天平该如何平衡?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为这一新兴法律问题提供了鲜活的司法样本。
2020年,甲公司承接乙公司的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乙公司因经营困境长期拖欠工程款。2021年7月,乙公司项目负责人提出“以卡抵债”——用价值1万元的某餐厅充值卡抵偿工程款。甲公司虽心存疑虑,但为挽回部分损失,最终点头应允。
2022年3月16日,该餐厅突然注销,甲公司仅消费1000余元。剩余工程款如何追讨?双方对簿公堂,争议焦点在于:餐卡究竟该按1万元还是实际消费金额折抵工程款?
法院审理认为,预付式消费卡虽非法定货币,但经双方同意,可视为债权转让。甲公司接受餐卡并进行消费,意味着乙公司已将对餐厅的1万元债权转让给甲公司,餐厅提供服务的行为则是对该转让的认可。此举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最终,法院判决乙公司已履行1万元工程款支付义务,至于甲公司与餐厅的后续债权债务,则需双方另行处理。
“以物抵债虽常见,但预付卡抵债需慎之又慎。”承办法官指出,预付式消费卡虽具有财产属性,可转让流通,但交付方需对消费卡债权的真实有效性承担担保责任。若债权自始不存在,抵债主张自然无法成立。此外,消费者在接受预付卡抵债时,更应提前核查商家资质,避免陷入“空头支票”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