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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激活消费动能
自2024年6月起,已带动消费12.32亿元
何婷 德米拉

自2024年6月克拉玛依市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以来,已带动消费12.32亿元。

3月11日,记者从市国库支付中心获悉以上信息。

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克拉玛依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持续开展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家电以旧换新等工作,并对补贴方向、补贴标准和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完善。

市国库支付中心按照自治区相关方案要求,严格审核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各类补贴资金。2024年6月至今年2月底,克拉玛依市累计拨付各类补贴资金1.45亿元,其中,汽车以旧换新、汽车置换8419辆,补贴资金13381.4万元;家电以旧换新11629件,补贴资金1080.88万元;家装厨卫换新9701件,补贴资金77.29万元;电动自行车购新109件,补贴资金2.43万元。

“‘以旧换新’政策让消费者在提升生活品质的同时,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倍数效益,进一步扩大了消费需求。”市国库支付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立足财政职能,高效统筹财政资金,全力做好惠民、惠企保障工作,持续关注资金执行进度及使用效益,为克拉玛依市创新发展提供全面有力的保障。


时间:2025-03-14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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