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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报废营运货车补贴已发放
仍需申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经营业户请于12月31日前办理
何婷 赵云飞

补贴对象

2024年7月31日—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国三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等三类情况

补贴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争取到补贴资金2000余万元,目前已向3家企业发放了首批补贴,共计15万元。符合申请条件的经营业户可前往各自辖区受理点进行咨询办理

10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向3家企业发放了首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共计15万元。

10月以来,为推动国家关于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落地,助力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发送提示短信、发放宣传单(册)等多种方式,面向经营业户宣传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并动员经营业户及时进行车辆报废更新。

市交通运输局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争取到补贴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补贴2024年7月31日—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国三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等三类情况。

“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的宣传,我们了解了国家相关政策,并申请了2辆车的补贴,共计7万元。从提出申请到领取补贴,我们花了不到10天的时间。”克拉玛依市新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李强说。

市交通运输局在此提醒广大符合条件的经营业户:如有申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需求,可前往各自辖区受理点进行咨询办理,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此项工作的相关手续。

时间:2024-11-04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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