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福利院成立于1997年10月,主要承担着克拉玛依孤残弃婴和困境儿童的养护照料、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等工作,是孩子们的温暖港湾
在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上,市福利院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此前,该院曾荣获“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10月25日至26日,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克拉玛依市福利院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市福利院成立于1997年10月,主要承担着克拉玛依孤残弃婴和困境儿童的养护照料、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等工作。多年来,市福利院始终专注于孤残儿童服务,不断优化整合资源,精准对接儿童需求,同时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使福利院成为了孩子们的温暖港湾,也为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院27年来,市福利院不仅赢得了上级部门的肯定,也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06年1月,市福利院成功晋升为自治区一级福利院,并在此后先后荣获“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自治区级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克拉玛依市扶残助残先进单位”“克拉玛依市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克拉玛依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克拉玛依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市福利院相关负责人说:“市福利院将以获评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为新的起点,继续秉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克拉玛依孤残儿童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关爱和帮助,同时也将积极探索和创新社会福利事业的新模式、新路径,为推动克拉玛依市社会福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