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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好克拉玛依的民族团结基因
——克拉玛依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系列评论之一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容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共同体,是建立在共同历史条件、共同价值追求、共同物质基础、共同身份认同、共有精神家园基础上的命运共同体。

1902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发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最早提出了“中华民族”的概念,之后又从历史演变的角度分析了中华民族的多元性和混合性,继而得出结论:“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中华民族”概念的提出,在唤起国人民族意识、推动民族复兴思潮的发展中起到了启蒙作用。1939年,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撰写了《中华民族是一个》,提出“凡是中国人都是中华民族”。

在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在密切交往过程中总在自动地、不断地相互吸收、借鉴、交融,这是中华民族发展的主流。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克拉玛依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个小小的标本、微缩的盆景。

亿万斯年,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地区的黑油山脚下这片戈壁荒漠并没有人类长期定居。1955年6月,由8个民族36人组成的1219青年钻井队来到新疆黑油山钻探黑油山1号井。他们是在这片土地上第一批工作和生活的群体。同年10月29日,克拉玛依黑油山1号井完钻出油,克拉玛依油田从此横空出世,克拉玛依市也由此建立。

也就是说,克拉玛依从建市伊始就流淌着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团结基因。

今天的克拉玛依市民,是由来自香山脚下、黄浦江畔、巴山蜀水、中原大地、沙漠绿洲、雪山草原等五湖四海的各族中华儿女及其子孙们组成的,凡是定居在这里的人统称为克拉玛依人。

半个多世纪以来,全市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守望相助,逐渐形成了“爱国奉献、艰苦创业、民族团结、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克拉玛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克拉玛依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克拉玛依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当前,克拉玛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安居乐业,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克拉玛依近70年的创业发展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的实践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才使克拉玛依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全市各族人民互相信任、团结合作、奋发图强,才呈现出繁荣发展稳定的崭新局面。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保证克拉玛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才能给各族群众带来更多的福祉。

时间:2024-05-16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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