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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医院工伤医疗费用可联网结算
无需垫付,以社保卡为凭证即可,目前已实现联网结算505人次
张悦 俞政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

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院)、市独山子人民医院

结算方式更加便捷

以前结算先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垫付费用,再到社保中心进行审核和报销,现在用社保卡进行登记,工伤职工医疗费就可以联网结算


“治疗工伤不用自己垫钱,也不用来回跑,只要拿上社保卡,就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真的要感谢党的好政策。”3月12日,工伤职工宋女士高兴地说。

当天,宋女士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诊治工伤。按照原来的流程,她需要先垫付医疗费,再拿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报销。现在,医院与社保部门实现了系统联网,宋女士只需要用社保卡进行登记,诊疗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

2023年以来,克拉玛依市积极推进协议医疗机构工伤联网结算,实现了以社保卡为凭证的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功能。

目前,克拉玛依市4家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即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院)、市独山子人民医院均已实现工伤病人住院和门诊的联网结算。

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市工伤职工就医已实现联网结算505人次,结算金额达52.25万元。

“工伤医疗费的联网结算改变以往先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垫付费用,再到社保中心审核、报销的程序,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缓解了工伤参保单位和职工就医垫资的经济压力。”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广大工伤职工如需了解联网结算政策和具体流程,可拨打市社保中心、新疆油田社保中心电话咨询。(克拉玛依市社保中心:0990-6223335 新疆油田社保中心:0990-6889536)


时间:2024-03-21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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