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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支付改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2023年我市公立医院住院次均费用明显下降
张冰 石学林

  通过DRG支付方式改革,我市2023年三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由2021年的11857.51元降至2023年的10180.49元,降幅14.14%;二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由2021年的10188.89元降至2023年的7350.37元,降幅27.85%。

  1月24日,记者从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主办、市医疗保障局承办的自治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会上了解到以上信息。

  “这是过去20多年从未有过的,可以说我市的DRG支付方式改革成效显著,市民群众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DRG支付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支付,是医保部门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者”作用,为患者购买诊疗服务的一种支付方式。该方式根据患者的临床诊断、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相近的患者划分到相同的诊断组进行管理。通俗来说,就是将相关疾病划分为一个病组打包付费,不再像以前那样按项目付费,从而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医疗行为更加规范。

  该负责人介绍,作为自治区DRG支付试点地区,我市于2022年在全疆率先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原计划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相关单位的不懈努力下,截至2023年7月,我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开展了DRG支付方式改革,实现了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和病组的全覆盖,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3年行动计划的改革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DRG医保支付改革,我市的医保支付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质效明显提升。实现了医保从“被动买单”到“战略购买”的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还建立了谈判协商、争议处理、特病单议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组、权重,更加妥善地处理费用极高极值病例、新技术新项目使用、中医优势病组扶持等特殊情况。

  作为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发力点之一,DRG医保支付改革还让我市医疗机构的管理更加规范,复杂的医疗服务变得更加直观。各个医院同病种间的住院费用从“不可比”变为“可比”,部分病组实现“同城同级同病同价”,医疗服务更加透明,群众就医负担逐步减轻。

  DRG支付改革还进一步助力我市分级诊疗的落地,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了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和价值购买的导向作用,有效促进医保、医疗相向而行,医疗机构由规模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据悉,当天的培训会以腾讯视频线上线下的形式召开,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处处长傅勇忠在我市主会场主持会议。国家医保局技术指导专家和医保系统运维工程师亲临现场,对我市试点机构一年来的医保数据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改革以来存在的问题并向全疆作讲解指导。

  自治区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县、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自治区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院领导及医保、病案财务、医务科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时间:2024-02-02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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