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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诉源治理工作

市政协委员 陈远志


目前,我市共设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95个,全市共有1088名人民调解员。各区均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派驻了人民调解员。此外,社区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律师进社区、“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等机制已经建成运行,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建成。

但是,我市诉源治理工作还存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组织保障性较弱、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不足等问题,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原则。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大格局中统筹推进,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强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建设,促进各类纠纷化解组织发展,督促各级行政部门落实纠纷化解职能,整合基层解纷力量并科学合理布局,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压实诉源治理各主体的责任。使各解纷主体之间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职能不越位,责任不错位。

三是夯实基层解纷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化解。构建以社区人民调解为主体,社区法官、检察官及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广泛参与的基层解纷体系,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多元解纷工作。加强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评估,推动“无讼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四是各区政府矛盾调处中心和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与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协调对接,形成解纷合力,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的“一站式”解纷服务,形成人民调解在前、诉前分流调解在后、司法确认保障、法院终局裁判兜底的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机制。

五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纳入普法工作的一项内容进行部署,适当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比重,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和职业保障,规范政府购买社会解纷力量机制,探索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职业化制度,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促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法治化。

时间:2024-01-05    来源:克拉玛依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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