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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 助力化解纠纷
市人民检察院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侯婧婧 刘嘉祺

“践行‘枫桥经验’是成功促成此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关键因素。”11月14日,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

今年4月,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会,成功促成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的和解。

原来,申请人邵某与某工贸公司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争议,并引发诉讼,因其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所以到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后认为,双方当事人有合作基础且有和解意愿,存在矛盾化解空间。因此,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听取意见建议,为调解工作打下基础。

为彻底打开双方心结,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共3人参加该公开听证会。

听证过程中,市人民检察院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提升双方和解意愿、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为出发点,有针对性地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承办检察官从法理、情理多角度释法说理,打消了双方当事人的顾虑。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工程款结算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邵某撤回检察监督申请。

“接下来,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学习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民至上,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检察职能融入社会治理,通过‘检察和解+公开听证’的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和权益保障渠道,助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切实回应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的关切与期待。”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时间:2023-11-24    来源:克拉玛依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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