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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新闻通气会
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努尔夏提·尼加提

11月16日,克拉玛依市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新闻通气会。

会议通报了克拉玛依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克拉玛依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克拉玛依市信访案件交办情况以及近年来“奎—独—乌”区域大气治理成效等答记者问,回应社会关切。

今年10月26日,克拉玛依市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这是克拉玛依市继“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等荣誉称号后,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生态文明荣誉。克拉玛依市也是全疆首个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目前,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稳居全疆前三;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全市5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全市绿地面积为12.95万亩,绿化覆盖率为43.9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26平方米。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2023年,克拉玛依市9项任务均按序时进度推进,其中3项问题已于3月底前完成销号,剩余6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

今年,克拉玛依市开展了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深度治理VOCs污染行动、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行动等6项大气治理专项行动。

截至10月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4.1%,较2022年同期提高5.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较2022年同期下降12.5%;重污染天数为0,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切实改善。

市级环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时间:2023-11-21    来源:克拉玛依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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