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核企业网上立案6334件,诉前、诉中调解涉企案件1686件,调解成功1326件,调解成功率达78.64%;办理破产案件7件,帮助中小微企业回笼资金1.42亿元。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着力深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开展“幸福油城·法律相伴”百名法官下基层普法利民活动等各类普法活动333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1.1万份,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近200个,惠及群众1.68余万人。
期间,市中院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应用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过程和各方面,出台《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25条措施》及14个配套专项措施,涵盖创新驱动发展、破产审判职能、建筑业发展等多个领域,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该院主动组织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邀请企业代表、行业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谋划策。
此外,市中院充分发挥自治区高院在克拉玛依市设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作用,引导克拉玛依市某维护自身专利权利益的公司跨域立案,促成乌鲁木齐市中院在克拉玛依市审理该案,并当场调解成功。
为推进物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市中院聚焦“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开展物业纠纷专项清理活动,并组织法官前往社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截至目前,市中院已解决201件拖欠物业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