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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家电梯使用单位存在44处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立即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
张悦 盛夏

44处安全风险隐患大多集中在电梯内报警装置等安全装置存在故障、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等方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电梯使用单位确保做到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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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

“请问你们这个单元的电梯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经常出现故障?是否见到过定期维护保养的人员?”8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机电)安全监察科工作人员来到市区金海湾小区,对该小区电梯开展了专项检查。

不久前,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机电)安全监察科接到居民投诉举报,称金海湾小区部分楼栋电梯存在故障。接到举报后,该科室次日即联合该局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所前往该小区核查。

通过现场试乘电梯、查看安全装置,检查人员发现该楼栋电梯虽运行基本正常,但电梯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存在发生故障的风险隐患。针对这一问题,检查人员立即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对隐患进行立查立改。经过约两个小时的抢修,该电梯故障已消除。

检查人员同时要求,电梯维保单位须对小区其他存在类似问题的电梯进行排查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电梯带“病”运行。

据统计,本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全市57家电梯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商超、医院、学校、住宅等处。检查人员共发现并处置电梯使用及维保方面存在的44处安全风险隐患,隐患大多集中在电梯内报警装置等安全装置存在故障、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等方面。

检查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电梯使用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明确了整改时限,确保做到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相关要求,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月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电梯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三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

“两有证”即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

“一检验”即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

“一预案”即制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时间:2023-09-01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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