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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两级案件受理中心成立
着力解决报案难、立案难和推诿扯皮等执法顽疾
刘哲 朱建合

日前,市公安局以改革创新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在全疆率先成立市、区两级案件受理中心并启动运行。

“以往,公安机关接警方式以110接警指派、群众到各派出所或相关专业警种值班室上门报案为主。由于群众对公安内部警种分工和职能不熟悉,加之近年来刑、民交叉案事件高发,接警部门无法及时、准确判断案件性质,容易造成管辖不明、部门警种间推诿扯皮、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行刑衔接不畅等问题。”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解决上述问题,市公安局从源头把控执法质量,创新受案、立案机制,先后投入百万余元,在市本级和5个公安分局管辖区域建立了6家案件受理中心。案件受理中心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统一管理,设置了案件受理、警务督察、信访接待3个岗位,并选派责任心强、熟悉执法办案业务、能够熟练操作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民警负责案件受理和全程监督工作,有效解决了报案难、立案难和推诿扯皮等执法顽疾。

根据岗位分工,案件受理岗位主要承担警情和案件接受职责。该岗位工作人员按照“报案必接、有案必受、如实登记、规范流转”工作原则,接受群众上门报案、有关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内部有争议的案件,并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受立案“五个当场”制度,向群众出具相关回执和告知。警务督察岗位负责对案件受理岗位进行的接警、处警、如实受立案工作进行网上督察,主动接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举报。信访接待岗位负责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同时,案件受理中心还面向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让群众不再多头报案、少跑路,从源头上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受理问题。

运行至今,案件受理中心共受理报警300余起,群众信访投诉零发生。

“案件受理中心将多措并举持续增进警民关系,立足本职岗位,着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时间:2023-08-16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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