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可通过固定房产、单位集体户住址、租房地址、直系亲属房产、营业执照申请落户
没有固定房产、没有长期缴纳社保、没有亲属可投靠的,可以通过办理居住证进行落户
放宽了稳定居住范围,也放宽了直系亲属的投靠范围,并取消了社保缴纳年限等限制条件
4月11日,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户籍迁移登记政策在4年经历两次改革调整的基础上,我市再次降低落户门槛。
根据最新落户政策,以尊重意愿、有序引导为原则,申请人在我市有固定房产的,可在固定房产下落户;申请人有从业单位,且单位有集体户的,可在单位集体户住址落户;申请人在我市租房居住的,经产权人同意可在租房地址落户;申请人在我市有直系亲属的,可在直系亲属房产地址下落户;申请人在我市开设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凭营业执照申请落户。
此外,没有固定房产、没有长期缴纳社保、没有亲属可投靠的,可以通过办理居住证进行落户。
我市将以最大诚意为有意前来居住生活、就业创业的各类人员创造条件,为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户政服务,提供更加宽泛的落户渠道,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相较以前的落户政策,此次实施的落户政策全面放开了落户条件,不仅放宽了稳定居住范围,同时也放宽了直系亲属的投靠范围,并取消了社保缴纳年限等限制条件。”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户籍改革新政能够惠及广大来我市的人员,有效解决城市转移人口、外来普通劳动者落户等问题,有力促进人才人口有序流动,进一步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