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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行车,这些行为不可取
叶子 褚春莲

编者按

选择走高速公路,固然让出行变得更加方便快捷,但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快的特点,也让行车的危险系数大大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不妥的驾车行为尤其危险,如果驾驶员有这样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改正。

高速公路上换轮胎

危险行为一

1月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克拉玛依高速大队民警巡逻至C3014线奎阿高速公路由西向东方向89公里处时,发现了一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的故障车。

车辆开启了危险警示灯,车辆后方大约两米的位置上放置着三角牌警示标志,车辆驾驶人员与一名同乘人员蹲在该车辆左后轮胎处,正在给车辆换轮胎。

经了解,该车辆驾驶人与同乘人员是一对母子,驾车行至此处发生了爆胎。由于两人所处的区域位于车辆左侧的行车道里,一旦有其他车辆驾驶人因失神、疲劳等情况不能及时避让,后果将十分严重,所以,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对其在行车道内换轮胎的行为进行了制止。

在民警的指引下,这对母子站到了高速路护栏外。随后,民警在该车辆后方150米处重新摆放了三角牌警示标志,并帮助两人更换了备胎。

据车辆驾驶人介绍,他是第一次遇到爆胎情况,不知道可以报警求助,全然没有考虑到高速公路上更换轮胎的危险。

随后,民警对该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驾驶证记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克拉玛依高速大队民警提醒说,车辆在驶入高速公路前,驾驶人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避免途中发生爆胎等情况。如果行驶中发生了爆胎等故障,驾驶人应该将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车内人员应转移到高速路护栏外的安全区域,再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切勿自己更换轮胎或修车,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

疲劳驾驶冲下路基

危险行为二

上月31日7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克拉玛依高速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C3014线奎阿高速克拉玛依至奎屯方向74公里处,一辆白色轿车冲下路基,驾驶员报警请求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到场处置。

经了解,驾驶员早晨6时30分出门,驾车从克拉玛依区去独山子区上班,行驶至此路段时,因打盹导致车辆向右偏离且未及时发现。随后,他将车辆开下路基,与沟下的防护网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与防护网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该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并借用典型案例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让驾驶员认识到自己疲劳驾驶的危害性。

驾驶员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对自己因疲劳驾驶而造成的防护网和车辆损失非常后悔,接受了民警的处罚和教育,并保证以后绝不疲劳驾驶,一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车。

克拉码依高速大队民警提示市民,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时一定要提前休息好,切不可疲劳驾驶,如果感觉到困乏,一定要到就近收费站驶离区域或服务区进行休息。

时间:2023-01-05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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