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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迟召开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2年12月27日,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召开。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通知要求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授权第10次主任会议决定:推迟召开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市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时间:2023-01-03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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