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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谋突破 法治政府有亮点
克拉玛依开启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
刘哲 黄富国

数说亮点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咨询 4473人次,接听“12348”热线3030人次,接通率为9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2件、公证6520件。

今年5月,我市出台全疆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克拉玛依市社会信用条例》。

我市建成全疆唯一的信用大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将市场主体划分4个信用等级,分别按5%、20%、50%、100%抽检率进行监管。

今年4月,全疆首部政府规章《克拉玛依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正式实施,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市在全疆率先推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的“四张清单”制度。

今年,市级29家部门按照“纵向发起、市抽区查”模式统筹制定全市随机抽查计划128项,抽查事项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同时也是衡量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指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近年来,我市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有力推动全市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市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

法律服务体系化

新时代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和期待为工作目标,助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期间,我市先后制定了《克拉玛依市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克拉玛依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规范》《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克拉玛依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系列指导性文件,统一建设标准和服务要求,细化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切实推动法律服务人、事、物“同线同标同质”,为我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在此基础上,全市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配备智能触摸式法律咨询机,并将法律费用保险与法律援助工作有效融合,受援人群由困难群体逐步扩大至低收入人群,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形成了全面、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

与此同时,全市各部门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督导,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形成问题清单,逐条逐项研究对策,层层抓好整改落实,打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咨询 4473人次,接听“12348”热线3030人次,接通率为9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2件、公证6520件,人民群众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好评不断。

信用监管规范化

如果说营商环境是城市生存发展的土壤。土壤质量好不好、肥力够不够,直接关系到一个区域资源要素能否集聚、经济发展是否拥有持续的活力和后劲。

那么社会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更是这片土地的“肥料”。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年5月,我市出台全疆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克拉玛依市社会信用条例》,明确了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惩戒等制度性规定,为推动我市信用监管体系向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同时,依托“数字经济”发展契机,我市建成全疆唯一的信用大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将市场主体划分4个信用等级,分别按5%、20%、50%、100%抽检率进行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我市还建立了“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全过程服务管理制度,创新构建“容缺受理+专项承诺+零审批+代办服务”的投资项目承诺模式,促进政府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和“全程服务”转变,在政府采购、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市场或行业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开通信用修复服务,教育引导失信主体自主修复信用,一幅“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信用监管体系运行机制画卷正成精美描绘中。

接下来,我市将不断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高,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职责监督制度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年4月,全疆首部政府规章《克拉玛依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正式实施,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我市已建成“行政执法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电子化处理,并出台有关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行政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不断织密监督的“制度笼子”。

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连续印发相关配套制度指引和清单格式、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在全疆率先推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的“四张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其中,我市向社会全面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名单和权责清单,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以基层党建为抓手不断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市级29家部门按照“纵向发起、市抽区查”模式统筹制定全市随机抽查计划128项,抽查事项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减少“执法扰民”。

我市在全疆率先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构建政府与法院之间联动机制,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庭审观摩评议、行政争议审前调解等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建立法治督察与市委巡察工作协调机制,发挥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持续提升执法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内部监督管理,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打造“法治克拉玛依”,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时间:2022-12-28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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