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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药店正常营业
“四类药品”不限购,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张洁英 贺卫平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要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防疫新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积极协调、督促全市药械经营企业全面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供工作,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应开尽开,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感冒、退热、止咳、抗病毒等非处方药。

截至12月9日,我市已有249药品零售企业开门营业,其中克拉玛依区177家、独山子区42家、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28家、乌尔禾区2家。各药品经营企业储备的常用感冒类药品共有384种、200余万盒,完全能够满足群众基本的购药需求。每10天左右,各药品经营企业都会购进一次药品,以保证我市药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慢性病用药、肿瘤用药等个别药品短缺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方面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和各大医院及时组织货源,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开业的药品零售企业,如有相同产品及时反馈给诉求群众。11月中旬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解决此类群众诉求7件,并为2名群众提供了送药到社区的暖心服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监管职能,认真核查药品购进渠道和质量情况,督促企业保障各类药品供应,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绝大多数药品是有保质期的,并且药品存储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盲目囤积药品容易造成浪费,请大家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购买和储备。

时间:2022-12-12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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