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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约定不明 双方产生矛盾
克拉玛依区司法局析理释法,让纠纷在前端化解
刘哲

结果

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法”,根据《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析理释法、分析利弊,双方当事人均做出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提醒

市民在出租、转包、互换、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一定要进行充分协商,并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发生纠纷

“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通过专业人士现场讲解、耐心劝导,让我们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得以圆满解决。”10月28日,市民王新亮说。

今年5月,市民王新亮和承包商扈某口头约定,由王新亮租用扈某承包的位于小拐乡团结新村的612亩土地,作为种植玉米使用,其租金共520200元,由王新亮一次性付清。在进行耕作时,由于机耕器损坏,且没有配电箱,其修理花费的所有费用要从机耕费中扣除后再付给扈某。而扈某表示,自己只是承包方,应由发包方来承担修理费用,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10月21日,克拉玛依区司法局受理这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为了将矛盾纠纷在前端化解,该局根据案件情况组成调解工作小组,立即介入了解,并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过程中,小拐乡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排查了解现场情况,双方当事人就纠纷事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由于当时双方矛盾较深,未达到预期的调解结果,该司法所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工作人员根据《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析理释法、分析利弊,通过结合“法理情”,双方当事人均愿意做出让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案例中,双方当事人在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候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司法惠民调解不但减轻当事人诉累,更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克拉玛依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市民在出租、转包、互换、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一定要进行充分协商,并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发生纠纷。”

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区司法局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73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701件,预防纠纷524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0件,调解成功230件,成功率为100%。

时间:2022-11-01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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