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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对农副产品经营销售市场开展价格监管行动
严防国庆节前后哄抬物价等行为
李利利 熊伟

近日,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各区,对农副产品经营销售市场统一开展价格监管行动,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坚决防范国庆节前后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9月2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取以上信息。

为维护国庆节前后农副产品市场物价稳定,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全力以赴保障节日物资供应,密切关注各类物资价格动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价格监管组,对辖区内农副食品销售情况开展了联合检查。

8月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蔬菜等农副产品经营商户4600余户次,对违反价格政策的经营者进行了规范教育,处理了一批不法经营者,共处理价格类投诉举报132起,办结132起;查办案件(一般程序价格类案件)两起、结案两起;简易处罚27起,处罚没收金额共计8952元。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对进货价和零售价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农副产品进销差率不得超过35%的政策。

市、区监管部门重点对蔬菜等农副产品的价格、重量、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之后,我市将在进一步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持续加强国庆节前后市场价格监测,实时跟踪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确保物价总体稳定,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需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市民如发现哄抬物价等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时间:2022-09-29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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