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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像在家门口一样方便
黄富国 韩旭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直接结算5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需符合三个条件:

参保人已取得相应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并按照参保地政策已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所在参保地已开通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人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相应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9月15日,来自青海的王女士在独山子人民医院按照她在参保地青海的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联网结算了医药费。

这是我市首例慢性病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标志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具备慢性病就诊跨省直接结算的能力。

“我因患恶性肿瘤需要长期接受治疗,以前需要在结算窗口排队缴费后,开自费发票,再回到青海才能报销,现在能够在独山子直接联网结算,就跟在家门口看病一样方便,这真是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王女士说。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是我市医保平台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后,给广大参保人释放的又一个红利,真正解决了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自2021年11月12日我市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以来,实现了参保群众在全疆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费用联网直接结算,但跨省仅支持普通门诊和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仍需将在就诊地的费用发票带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随着国家医保局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统筹安排,重点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的工作要求,我市于今年9月15日正式上线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跨省直接结算功能。

自此,患有以上5种特殊慢性病并需满足相关条件的外省参保人来克拉玛依出差、旅游、探亲访友或长期居住的,无需垫付治疗费用后再返回参保地报销,可在我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内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按照参保地的相关政策规定直接结算医保费用。

目前,我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具备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能力,年底前将覆盖所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查询参保地是否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时间:2022-09-21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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