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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市调研
对我市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肯定
玛依拉·吐尔逊 尹莉

    8月3日,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哈德尔别克·哈木扎为组长的调研组一行,到我市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凤堂参加汇报会并陪同参观。

    当天,调研组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和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建议。

    为了更好地实施《条例》,我市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在专项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效。法治副校长工作有力推进校内普法宣传,建立学校、社区(村)、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连续5年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寒暑假期间,团市委以“红领巾小课堂”为载体,在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我市相关部门开设了青少年普法宣传专题电视节目,有效提升未成年人守法意识。我市还成立了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讲师等队伍,建立教师——家长“双向访”工作机制。

    调研组一行对我市实施《条例》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给予肯定。

    调研组对《条例》修订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条例修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机制上要强化合作,进一步凝聚形成条例修订工作的整体合力;三是内容上要高效务实,进一步提升条例修订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汇报会后,调研组到石油工人小区参观了克拉玛依区“红领巾小课堂”,到克拉玛依区检察院参观了克拉玛依区“擦亮星星”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

时间:2022-08-11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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