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举措
充分运用系统平台,深度优化审批服务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开展减负专项行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举措,我市加强引导和服务,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5月12日,市民政局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的要求,全面开展我市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该行动分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部分,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社会组织建设,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据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刘苗苗介绍,我市除了组织专项行动以外,还聚焦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主责主业,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党建引领、培育孵化、综合监管等重要举措,大力服务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社会组织年检是每年社会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市民政局对全市262家社会组织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抽查审计工作,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内部管理。针对社会组织审批事项,市民政局全程介入指导,深度优化审批服务,充分运用系统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务求服务态度端正、作风扎实、群众满意、高效服务。
同时,我市扎实推进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持续推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不断加大违规收费行为清理规范力度。市民政局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在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减免、降低会员会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29家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降低会员会费,合计金额161.84万元。
另外,我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524家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继续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让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众、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刘苗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