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缴费标准降低
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我市长护险惠民政策出台,从2022年1月1日起,长期照护保险缴费标准降低。
3月2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根据该局印发的《关于做好长期照护保险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长期照护保险缴费标准降低。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长护险缴费费率由1%调整为0.2%,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抵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由2021年度的342元调整为157元。
此外,为方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长期照护保险缴费期至2022年4月30日。
长期照护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意外伤害等导致身体机能和生活能力丧失,需接受长期康复、护理等照护服务发生费用给予一定补偿的医疗保障制度。 2018年10月,我市作为首批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建立了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