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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监局开展冬奥会吉祥物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
我市并未发现销售盗版冰墩墩
郝建美 王晶

    2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联合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了冬奥会吉祥物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规制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行为。

    随着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举办,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和“雪容融”受到了商家和消费者的热烈追捧,甚至出现了“一墩难求”的销售盛况。一些不法商贩借机获利。

    为防止不法商家利用假冒奥林匹克标志的相关产品扰乱我市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联合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了冬奥会吉祥物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以玩具店、饰品店、蛋糕店、商场超市等为检查重点,重点查看商家是否存在销售未经授权擅自使用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的玩具、饰品、食品饮料等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未发现商家将奥林匹克标志作为商品包装、装潢或商标使用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执法人员说。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还向商家普及宣传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其他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督促商家严格把控进货渠道,提升尊重、保护和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意识。

    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友情提醒广大商家,“冰墩墩”和“雪容融”作为冬奥会吉祥物,既受到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也受到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保护,切勿生产或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一旦侵权将受法律制裁。

    此外,因“冰墩墩”“雪容融”及其周边产品销售火爆,近期多地相继出现了代购“冰墩墩”的骗局,不少消费者从微信或者网络上通过代购高价购买“冰墩墩”后却被代购拉黑。在此,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同时高度警惕其他蹭冬奥会热度的诈骗行为,以免受到经济损失。

    君子爱“墩”,取之有道

    ——专访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                               

    如何判定商家或者消费者有没有侵权?市民应该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合法拥有可爱的“冰墩墩”和“雪容融”?2月21日,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

    问:“冰墩墩”“雪容融”享有哪些权利?

    答: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是北京冬奥组委的重要财产,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对“冰墩墩”中英文名称还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问: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产品触犯了哪些法律?

    答: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产品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产品线上销售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问:自制“冰墩墩”侵权吗?

    答:关于自制“冰墩墩”是否构成侵权,是否为“商业目的”是很关键的一点。如果仅是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冰墩墩”形象,比如自制“冰墩墩”同款雪人、汤圆、蛋糕或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上,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进行再现通常并不会构成侵权。反之,如果通过生产或销售“冰墩墩”获取收益,就属于侵权行为。

    问: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雪容融”相关表情包,算不算侵权?

    答: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并不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特别是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情形下。因此,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会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

 

时间:2022-02-28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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