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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16号

    《克拉玛依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已由克拉玛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审议通过,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时间:2021-08-18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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