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新疆昊海孚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昊海孚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高效水处理特种药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查阅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新疆昊海孚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滕丽,13609978129
电子邮箱:3421826710@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新港世纪花园8号楼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屈建平,13579216062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301室,公众可前往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克拉玛依市群众、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事业员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环评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环评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上下载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起止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0日。
新疆昊海孚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