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当事人在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在线诉讼活动规范有序。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要求,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施行网上诉讼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适用于诉前调解案件,当事人通过注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可以减少诉讼时间和司法资源。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支持三方网上调解,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当事人双方和法官或者当事人双方和律师三方进行调解。
2、新疆移动微法院具有网上立案等功能。当事人在微信中搜索新疆移动微法院就可以打开该程序,按照提示完成注册工作。人民法院负责接收民商事及执行案件的立案申请工作。当事人注册后按要求填写案件相应信息,并通过照片的形式将证据进行上传。在收到当事人的信息后人民法院会立即进行审查,7日内审查通过后会以短信的形式将案件信息告知当事人。如需开庭,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网上开庭审理。
3、12368是人民法院对外诉讼服务的热线,具备网上信访、网上信息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等功能,人民群众在工作时段可以通过拨打得到人工服务。
4、根据《克拉玛依市(区)法院诉讼费缴纳办法》市区两级法院接收网上立案案件的缴费工作,人民法院将对网上审查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当事人进行指导操作。
全市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努力做到司法服务不中断、职能发挥不缺位、整体工作不松懈,规范有序开展网上审判执行工作。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