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万余人10月底前可领“身份证”
郭阳

    优待证分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免费发放

    优待证具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等4方面功能,持证者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4月26日,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进行政策解读。

    发布会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的具体情况作了介绍。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的工作部署,我市于4月1日起全面启动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并于4月7日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目前,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工商、农业和邮政储蓄3家银行已签约,并做好相应的优待服务。

    优待证分为退役军人优待证,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免费发放。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在户籍地、常住地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审核无误后,携带相关证件到属地街道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领,经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信息录入,提交区、市、自治区审核、制证后方可获卡。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4方面功能。

    目前,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共计13000余人,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全部优待证集中申领发放工作。

时间:2022-05-09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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