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 关于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作者:    2021-02-26

    克拉玛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康锦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克拉玛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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