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疫】坚持依法防控 做到违法必究 我市一居民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本报讯(记者 李翔)2月7日,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期间,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2月6日20时许,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一居民金某(男,52岁)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擅自离家外出,未戴口罩进入一蔬菜供应点,不听社区工作人员劝阻,并辱骂、威胁工作人员,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金某的行为,严重触碰了我市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底线,严重扰乱了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良好秩序。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对金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是我市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充分体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而金某的行为说明,我市个别居民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过程中,还存在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还存在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严重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这类行为,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中,人人都是战士,人人都是参与者,没有人是旁观者,没有人是局外人,大家必须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广大市民要以此案为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坚守法治底线,切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配合好党委和政府为防控疫情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附:

  警情通报

  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期间,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2月6日20时许,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一居民金某(男,52岁)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擅自离家外出,未戴口罩进入一蔬菜供应点,不听社区工作人员劝阻,并辱骂、威胁工作人员,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事发后,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迅速立案侦查。2月7日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克拉玛依区分局

  2020年2月7日

时间:2020-02-08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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