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人”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最多可领取6个月,且去年申领过的今年不能再申请
田华英 杜磊 龚学伟

    可申领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目前失业的参保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但已领取过的将不能再领取。

    2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了解到,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安排,我市今年将继续施行2020年失业补助金政策,政策截止时间将以自治区文件通知为准。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提醒,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尽快申请失业补助金或失业保险金。

    据了解,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2020年,自治区出台了失业补助金政策。政策规定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对两类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一类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另一类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缴费满1年,二是非本人意愿离职,三是有求职意愿并办理失业登记。失业补助金政策出台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也就是说,对于离职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根据离职原因申领失业补助金或者失业保险金。其中,因“自愿辞职”等本人意愿离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因“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单位裁员”等非本人意愿离职的失业人员,如果参保缴费已满1年,又有求职意愿,则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据悉,我市失业补助金最多可领取6个月,发放标准为:缴费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1297元/月)的80%计发,为1038元/月;缴费不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1297元/月)的50%计发,为649元/月。

    目前,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全国统一入口已开通。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服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如微信、支付宝、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等)线上申领,不能进行线上申领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前往参保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台申领。

时间:2021-03-03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返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