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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应恪守全面审查原则
在有关行政复议法律适用的讨论中,有一种观点主张:行政复议是准司法行为,故而应当突出其解决行政争议的目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在程序上推进司法化,根据法律规定,参照法院的做法,坚持不告不理的原则。这种观点似乎很有道理,但是,从行政过程的角度来看行政复议,则应当对这种观点进行相应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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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政复议成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详解行政复议工作相关问题
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如何确保公平、公正?行政复议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方面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司法部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国务院新闻办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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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2018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发布会
3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陈富智介绍2018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总体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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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7万件
在国务院新闻办26日举行的2018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表示,2018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7万件,办结22.4万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发挥了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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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使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准确把握行政复议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定位,坚持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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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国近7成行政复议案件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27日在京发布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研究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66.01%的行政复议案件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行政相对人复议后不再提起行政诉讼。自1999年行政复议法公布实施以来,行政复议决定实质化解争议率始终维持在7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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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研究报告发布:在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10月27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在京发布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研究报告。报告显示,二十年来行政复议制度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等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