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中小微企业实现发展壮大
作者:    2019-01-24

政协委员孟江春 记者 姚继东 摄

    我市存在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发挥财政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作用。完善市、区两级融资担保体系,设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援助;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拓宽补贴类型,提高补贴比例,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地方权限内的有关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降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二是政府主导实施精准化资源倾斜政策。由市银监局对辖区内银行、金融机构在绩效考核中单设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考核指标,安排专项激励费用,建立利润损失补偿机制,鼓励其拓展中小微企业客户;由市财政、社保等部门牵头将市财政专户资金、市社保基金等竞争性存放招标与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任务情况挂钩,每年对银行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招标加分项的重要依据,引导银行多关注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创新银行产品和服务。强化银行对企业履约、信用、资产等评价,提高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的“含金量”。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可实行“综合授信”循环使用;采用灵活的抵押方式,提高抵押资产的贷款额度(目前银行按抵押资产评估价值的40%给予贷款),解决中小微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三是针对中小微企业资金回流的特点,实行一次贷款、分期偿还等方式,最大限度节约中小微企业资金使用成本。四是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督查工作范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落到实处;强化信用信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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