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 少让提案“回娘家”办理
作者:    2019-01-24

政协委员 冯杰忠 记者 姚继东 摄

    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和载体。提案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到政协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但在提案办理实际操作过程中,时有政协委员提案“回娘家”办理的情形。提案人变成了承办人,导致提案办理难见效果。

    一、原因分析

    1、思想站位不高,提案内容局限。受角色意识、职业观念的影响和束缚,部分政协委员对事关中心、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深层问题关注不够,影响了提案质量。

    2、缺乏科学分析,形成交办定式。提案的交办,长期以来形成了涉及哪个部门的问题就直接转到相关部门解决的交办定式。

    3、重视答复结果、轻视办理过程。有些政协委员的提案交办后,承办单位与相关部门缺少跟踪服务意识,无法保证提案落细落实。

    二、相关建议

    1、强化委员履职培训,规范委员提出提案。委员当选后,各级政协组织应组织委员将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以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政协委员履职培训,充分发挥和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工作积极性。

    2、加强协商,确保提案交办精准到位。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明确政协与政府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分管领导,加强提案办理过程中的有效沟通,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精准率和实效性。

    3、加强面向社会公开力度,促进提案“落地见效”。建立健全提案公开制度,公开委员提案和办理答复,一方面使承办单位面对的不仅仅是委员本人,还有广大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也使委员在对提案办理情况作反馈的时候更审慎,有效减少“谁提提案谁办理”的情况出现。

    4、加强对交办提案的“跟踪服务”。强化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机制,让提出提案的委员参与到提案办理及督办工作中,以“人来人往”代替“文来文往”。使办理主体更精准,切实提高委员提案的办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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