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我市首次为大风灾害防御立法

    地方立法权是地方发挥积极性、更好履行治理职能的制度保证,在城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克拉玛依市气象灾害中大风灾害居首位,群众对立法需求迫切。2018年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克拉玛依市大风灾害防御条例》通过自治区审批,将于2019年4月1日实施。我市是新疆第一个针对大风灾害天气制定地方法规的城市。作为全疆第一部以大风灾害预防为内容的地方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在应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大风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见2018年11月27日A03版)

时间:2019-02-15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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